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等1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2年4月28日,由国家生态环境局印发,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13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分别为: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聚氯乙烯工业、印刷工业、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储油库/加油站、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金属铸造工业、畜禽养殖行业、电子工业、砖瓦工业、陶瓷工业、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2、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由生态环境部发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声环境》强化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突出噪声源和规划控制,推动超标区域噪声整治,明确了监管、监测的相关要求;《生态影响》适度简化了部分污染影响类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要求,全面契合“放管服”改革要求。
3、《水回用导则 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2021年12月3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发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3项水回用导则由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单位牵头制定,分别为: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再生水分*、再生水厂水质管理。
4、国家标准《含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技术规范》2021年12月3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规定适用于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电子工业、 金属表面处理、石油炼化、环境治理等行业产生的含有色金属的残渣、粉尘、烟尘、污泥和废液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
5、《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5月13日,由广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6、《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7、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评价技术规范》2022年6月6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镇污水处理分会组织制定,将于7月1日实施。
该标准为我国污水处理领域*个低碳团体标准,可指导污水处理厂开展碳减排核算,开展工艺*化和技术改造。也为管理部门评估污水处理厂的低碳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方法依据。下*步,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将以该标准提出的评价方法为依据开展低碳污水处理厂的认证工作。